星期日, 7月 20, 2008

踢出校

尊敬的何奇韜校長:

  「譚中愛我!我愛譚中!」這是譚中迎新的一句口號,記憶猶新,學校的片段歷歷在目。

  我感謝譚中給予我七年精采的校園生活,這七年讓我成長了,不僅僅是成績,而且是讓我判別是非,賜給我良師益友,一起尋求人生理想。我心裡的譚中是一塊良田,讓各式各樣的花朵自由綻放,哪怕公開試的挑戰?它只是學習成果的一種評核,但我們活得有尊嚴,有愛心和有理想。

  今天我看到星島、明報、蘋果、文匯的報道,說著譚中「勸退」不少中六學生。作為教育工作者,我同意,某一些學生的可能已經被定型 (stereotyped),唯有以「轉變環境」才能讓他們改變,甚至以為會為學生尋得「更好的出路」。但以這種方式處理學生無異於剝奪他們在原校的學習機會,這畢竟是「非常手段」,難怪《資助則例》也列明:不可以因學生的學習表現差勁而把學生開除。(請參看《資助則例》附錄一第12和13條,http://www.edb.org.hk/EDNEWHP/resource/edu_doc/coa/sec_coa/ca_sec_e.htm

  學校的王道是以學生為本,退一萬步就算以「集體利益」為命題,也得以原校一群莘莘學子為集體。譚中採取這種「非常手段」,是為誰服務呢?是為學生「更好的出路」,還是為大學的入學率而籌算?

  還要問的是學校是否已無別的辦法,非採取「非常手段」不可?我想,學校就是教育的地方,要改善學生的學習表現就正正是學校和教師的責任。採取「非常手段」是否代表其他措施失效?

  記得徐校長年代,他強調有教無類,人人可敎;往連南助學更是先驅者,難以和現在某些學校只為賣廣告的做法相比。今時不同往日,學校之間競爭激烈,為求生存(避免殺校),不惜以各種方法提高學生成績,若說五育並重只剩下「智」,不如說那只是「谷」HKCEE / HKAL 的成績。在這種教育制度之下,學校可有多少的堅持?

1988-1995譚中學生 方景樂

4 則留言:

匿名 說...

Hi, I am Ryan@The Heartrail (one of the recording bands). Actually our bassist and I also studied in TPYC before. 1 of my friend was being 踢出校when he was F.6 too. So sad. Mr. Ho was so...

Ryan

匿名 說...

Hi, I am Ryan @ The Heartrail (one of the recording bands). Actually, our bassist and I also studied in TPYC before. One of our friend was being "fired" when he was F.6. So sad...Mr.Ho was so...

Ryan

Fullyu 說...

我好同意你既講法!
教而不善,善而不教!

匿名 說...

剛好我是新一輩的譚中學生(...)

真的好想見見我們的前任校長
因為很多人對他的評價是很不錯的
反而...

說真的,我並不喜歡現任校長。

話到這裹就好了,說下去我怕別人看見。(笑)